







根据《苍南县区域协调财政专项激励政策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修订)》(苍财农〔2025〕25号)有关要求,参照《苍南县农业农村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苍农〔2021〕209号)、《苍南县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操作规则(修订)》(苍农〔2022〕7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苍南县农业农村局会同苍南县财政局组织有关专家对“望里镇北茶寮村智能仓储中心”项目开展验收,经专家组现场核查、资料审阅及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审价(评估),现将项目验收结果给予公示(详见下表)。
公示时间:2025年6月27日至7月1日。如有异议,请向苍南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与信息科(电线)反馈。
2025年6月26日,苍南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苍南县望里镇北茶寮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承担的望里镇北茶寮村智能仓储中心项目进行验收,专家组实地查看了现场建设情况,查阅了相关验收资料和专项审计报告,并听取了建设单位实施情况的汇报。经质询、讨论和评议,形成以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使用情况经审计(温大会专审[2025]238号)、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审价([2025]第006号),项目提供的验收材料基本齐全,符合验收要求。
二、项目单位按照项目要求新建了土建建筑7324.18平米、围墙工程463.68平米、室内安装7324.18平米、室外电气1项、绿化工程250平米、道路1713.48平米、排水1项、给水1项,项目建设资金计划1395.8062万元,实际核定投入资金1395.8062万元。
验收组认为,项目实施单位基本完成了项目实施计划任务指标,项目符合有关要求,基本达成项目计划目标,一致同意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