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城市发展及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负责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负责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批;负责市辖行政区内的村镇规划审批。
3、负责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供现状地形图,为建设用地、建筑工程提供拨地测量、红线坐标,负责对建筑工程进行定线、验线,并参与竣工验收;负责提供乌鲁木齐市地理信息数据平台。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城市建设用地与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核发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负责对在乌鲁木齐市行政区域内的从事城市规划设计、城市勘测的单位资质进行审查验正证;负责对建筑工程设计单位的资质验证;负责对规划设计、建筑工程设计的规划审查及勘测成果审查。
7、负责依法应诉和相关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工作;负责依法查处违反城市规划法的行为。
8、研究制定城市规划事业发展计划、组织、推动城市规划、勘察测绘及管理事业的技术进步和人才开发工作。
9、建立健全城市规划档案管理制度,做好规划、城建档案的移交、接收、保存工作,为城市建设及各项事业提供咨询、利用服务工作。
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文秘、档案、信访、保密、财务、综合治理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提案。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群、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宣传贯彻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推进和监督依法行政工作;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综合协调业务工作;负责规划业务技术把关;组织开展城乡发展战略研究;组织拟订城乡规划技术规范;组织和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组织业务技术学习和各种学术活动;承担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雕塑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编制城乡规划行业发展规划,拟订城乡规划编制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和报批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负责规划行业和规划设计市场的管理;负责乙级、丙级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审核和规划设计单位验证工作。
负责房屋建筑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建设项目选址的审核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工作;负责规划设计条件和规划技术方案的审查;根据城乡发展需要,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调整建议;协调解决房屋建筑建设工程中的规划问题。
负责市政和公用设施项目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和公用设施建设项目选址的审核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工作;负责规划设计条件和规划技术方案的审查;指导、协调市政和公用设施项目建设中的规划工作。
组织指导乡镇、村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城区内乡镇、村庄规划的编制、审查和报批工作;组织、指导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的实施工作;协调解决个人建设项目中的规划问题。
负责受理各类建设项目的报建申请;负责办理建设工程的批后手续审核、出件工作;负责报建项目办理进度的跟踪、统计等工作;负责业务档案的管理和业务报表的编报;组织、协调规划信息(汇总)的建设、发展和管理;负责“窗口”服务、咨询、查询等事宜。
负责建设工程的放、验线工作;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的规划验收工作;组织对重要地段、重点规划建设项目批后实施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编制95个,其中:行政83个,事业12个。2017年行政机关在职职工人数为75人,比2016年末增加2人(退休2人,调出3人,调入3人,新招考公务员4人。)。机关会计核算只有行政机关管理费部分;城市维护费部分2015年3月已全部上缴国库;基本建设支出部分2014年已全部支出。
2017年度6,309.3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21.62万元,增长14.97 %,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搬了办公楼,报废了一批十年以上无法使用固定资产,今年购置了办公设备,增加了搬家公司劳务费。支出6,350.2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80.54万元,增长16.10 %,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搬了办公楼,报废了一批十年以上无法使用固定资产,今年购置了办公设备,增加了搬家公司劳务费。结余203.2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53万元,增长2.28 %。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公用结转。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初,“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5,646,700元,比上年增加686,500元,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的预算数。
年度执行中“财政拨款收入”调整预算数为13,492,817.94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调整预算数为6,750,000元,调整原因主要是本年的项目资金较上年增加7,070,000元。
本年收入合计6,309.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07.31万元,占99.9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119.81万元,占0.03%。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搬了办公楼,报废了一批十年以上无法使用固定资产,今年购置了办公设备,增加了搬家公司劳务费。
与预算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564.67万元,比上年增加68.65万元,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的预算数。
年度执行中“财政拨款收入”调整预算数为1,349.28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调整预算数为675.00万元,调整原因主要是本年的项目资金较上年增加707.00万元。
本年支出合计6,350.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7.87万元,占19.02%;项目支出5,142.37万元,占80.9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搬了办公楼,报废了一批十年以上无法使用固定资产,今年购置了办公设备,增加了搬家公司劳务费。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991.97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较预算数增加1408.08万元,主要由于今年购置了办公设备,增加了搬家公司劳务费。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307.3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822.17万元,增长14.98%。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搬了办公楼,报废了一批十年以上无法使用固定资产,今年购置了办公设备,增加了搬家公司劳务费。财政拨款支出6,350.2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80.54万元,增长16%。其中:基本支出1,207.87万元,项目支出5,142.37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93.2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49万元,增长1.31%。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结转。
与预算相比情况:与预算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564.67万元,比上年增加68.65万元,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的预算数。
年度执行中“财政拨款收入”调整预算数为1349.28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调整预算数为675.00万元,调整原因主要是本年的项目资金较上年增加707.00万元。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0.2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9.54万元,增长10.61%,增加原因2017年新搬了办公楼,报废了一批十年以上无法使用固定资产,今年购置了办公设备,增加了搬家公司劳务费。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7.16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4.70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3.47万元;2120101行政运行1,062.54万元;212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0.67万元;2120201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26.70万元;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80.00万元;2210199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0万元;2299901其他支出5.00万元;
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908.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8.9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0.3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42.37万元。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991.97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较预算数增加1408.08万元,主要由于今年购置了办公设备,增加了搬家公司劳务费。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49.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51万元,增长17.61%。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城市建设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无增减变化。
与预算相比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0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00万元,增长3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城市建设支出。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5,00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00万元,增长3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城市建设支出。
按功能分类科目,城市建设支出2,869.74万元,城市公共设施3,080.00万元。
与预算相比情况:与预算相比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0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增加1500万元,增长3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城市建设支出。
年末结转结余203.2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53万元,增长2.28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93.2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长2.48万元,增长1.30 %。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日常性结转。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40.00万元,比上年减少4.80万元,降低10.71 %,减少原因是1、未安排出国人员,2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大力压缩“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1.65万元,增长(降低)100%,减少原因是未安排出国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00万元,占100%,减少3.15万元,降低7.29%,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大力压缩“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增加(减少)原因是无。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我单位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0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费,车辆保险费、维修费等等。2017年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保有量为18辆。
公务接待费0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是无等。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与预算相比情况:“三公”经费预算数59.40万元,实际支出4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公务0万元,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9.4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大力压缩“三公”经费。
2017年度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8.90万元,比上年增加22.38%,原因是2017年新搬了办公楼,报废了一批十年以上无法使用固定资产,今年购置了办公设备,增加了搬家公司劳务费。
我单位政府采购计划44.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19万元;实际采购44.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89万元。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4,364.0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657.67万元,固定资产706.40万元,其中: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共有车辆18辆,价值290.89万元,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价值415.51万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合计0.11万元,资产处置收入合计0.11万元。其中:已缴国库0.11万元,已缴财政专户0万元,应缴未缴0万元,单位留用0万元。
2017年度,本部门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7个,涉及预算5,034.68万元,项目支出决算5,142.37万元。年末本部门单位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开展情况及结果:为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等战略布局,立足城乡一体化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一个调整”、“两个减少”、“三个提升”、“四个增加”、“五个结合”的思路,合理调控城市空间资源、充分挖掘城市涉水文化底蕴,构筑“以绿为底、以水为魂、水绿一体”的城市水系绿化系统,构建“显山露水、透绿见蓝”的空间格局。为实现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为保障公共安全、公众利益提供法律依据,我局组织编制了不同层级的规划,真正发挥了规划的宏观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
《城乡规划法》赋予总规重要的法定地位,明确了其在城市发展建设和城市规划调控体系中的地位、功能和作用,是城市政府引导和调控城乡建设的基本法定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指示要求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试点工作座谈会要求,我局牵头组织了新一轮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它将有效指导近期建设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的编制,在社会经济全面转型过程中一直并将持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
控规是将总规的宏观意图落实于微观布局的重要手段,是承上启下的关键层次和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先决要素。为使我局规划行政许可、实施规划管理提供法定依据,我局牵头组织了会展片区、新城公园片区、仓房沟片区、东部片区及河马泉新区的控规编制。通过规定建设用地的性质、强度、适建情况,配套基础设施、公服设施等内容,规范和引导各片区的开发建设,并为编制各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提供了依据与指导。
专项规划是为某个特定领域所编制的具有针对性的规划,是规划体系重要的组成部分。为分类指导各领域城市建设,我局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对涉及山水风貌、旅游交通线网、综合交通、水资源等领域进行深入研究,对后期建设实施进行引导、管控。
规划研究是通过对社会相关方面调研,总结城市现状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对应解决策略的研究。为有效治理“城市病”、提出城市治理体系方案,我局组织了相关方面的研究,为城市管理提出可行性建议。
城市设计是通过控制和引导空间要素,提升城市空间的环境质量,创造特色、宜人场所的设计方法和手段。为使城市设计发挥改善城乡建设质量的独特作用,我局组织了东部片区、红山公园、老城改造提升重点片区及安置区的城市设计。通过城市设计识别片区自然环境、廊道、节点、交通环境,控制密度、高度、风貌,形成城市的总体特色,促进城市空间的活力与多元。
为认真贯彻落实《乌鲁木齐市老城区改造提升行动方案》总体部署,我局会同各区(县)组织编制了相关规划。通过老城相关规划,优化老城区用地性质与结构,减少人口密度和住宅建设量,提升建筑品质、环境质量和居民幸福感,增加公共绿地、道路广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安防设施和基层组织阵地建设。结合城市功能疏解、优化城市布局,结合历史文脉传承、彰显地域特色,结合保障改善民生、夯实基层基础,结合构建嵌入式社会结构、各民族团结结合的城市经营理念,健全市场机制。
2017年资金财政局足额拨付到位,我局严格落实,全部用于我局规委办、展示馆日常维护支出,如专家评审、展示馆日常维护、保洁、水电等支出,保障了正常工作的开展。
城市规划作为政府对城市建设进行宏观调控的手段、作为政策形成和实施的工具,意义重大。通过编制各层级规划,完善城市规划编制体系。利用划定三区三线,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多规合一”空间规划信息平台及“一张图、一张表”等规划手段,合理配置城市空间资源,提高城市的运作效率,增强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性,促进经济和社会有序发展,最终实现规划的宏观引领和刚性管控作用。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2120101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开办: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主办: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政务服务热线